海洋污染
每天都有許多未經處理的污水、有毒的化學物質、工業廢料、農業排放水,以及其他繁多的人造污染物流入海洋;但是一些突發性的意外事件為害尤烈,例如1989年,「埃克森,巴爾德斯號」油輪在阿拉斯加外海翻履,原油蔓延了15,445平方公里。
而海洋中一個生理現象是「生物擴大」,重金屬和有毒物質會沿著食物層層擴大,步步上升,譬如銅或汞,都是有毒的重金屬,可以由單細胞的水藻,被小蝦、小蛤
食入,再到小魚,再到大魚,大魚被鯨吃掉,鯨把汞貯入油中,而魚體被海豚食下後身體組織也會含有毒素,成分漸漸擴大、增高,開始影響正常生理作用;有時毒
素並不能把動物殺死,但能影響其生殖,譬如「有機錫」,只要少量,就可把雌雄性別變成不雌不雄,三代之後就絕種了。
在某些受華盛頓公約保護的水域上所捕獲的魚身上出現嚴重的病理感染(腫瘤、潰瘍),並且在牠們的器官內發現有化學物質。鮭魚--皮也吉特灣的逆戟鯨主食的
組織裡含汞、鉛、砷。此外,在送戟鯨的組織裡也發現了高含量的含氯有機物質。這些污染物質對鯨類器官所造成的影響不易評估,某些學者認為,它可能會減低免
疫力,而這些有害物質的累積令人擔憂。
在數年前在一頭大西洋逆戟鯨的組織裡發現含氯有機化合物一事頗令人憂心。它顯示這些物質已在所有海洋中擴散開來,即便是在人們原本認為可能不至於遭受任何污染的地區內。
而人為的海洋環境污染,可能是鯨豚擱淺案例不斷增加的原因之一,而且可以確定,人類棄置的塑膠袋垃報,已危害了鯨豚的生存。
捕漁
在
全世界的許多地方,每年發生鯨豚類被漁網纏身而溺斃的事件愈來愈多。這個問題會因漁具種類、地方習俗、品種以及捕魚季節而有差異。在某些案例中,其實只要
簡單地修改漁網或管理係統,就能大幅減少這類意外的捕殺;而在其他的案例中,可能只有明令禁止漁獵一述了。大多數的捕魚業者並不會刻意捕殺海豚,但是捕捉
鮪魚卻是一個特例。許多捕魚業者知道海豚經常會與鮪魚同游,所以故意將漁網撒在海豚周遭,因為這是捕捉鮪魚最經齊、最快速的方式。
而
目前對鯨豚產生死亡威脅的捕撈漁具為流刺網,
流刺網是人類發明的漁具當中,最具經濟效益又不須耗費龐大成本的一種。然而缺點在於無法辨織經濟或非經濟性魚目,尤其網目過細的流刺網一但施放下海,接觸
到的魚類無論種類、大小全都一網打盡。因此素有「死亡之牆」的惡名,被公認是一種「竭澤而漁」的魚具,對海洋整體的漁業資源破壞極大。
國
際性捕鯨業開始於數百年前,但在近代發生了兩件事,因而使得全球性的捕鯨活動突然激增。1864年開發出一種新式魚叉,可從大砲發射出,然後在鯨類體內爆
炸。之後在1920年代初,採用了能在海上完成整個魚鮮處理過程的浮動工廠船。大型鯨豚類於是一隻隻被獵殺,以至瀕臨絕種。
經過保育團體不屈不撓的抗爭後,到1986年才達成全球性的禁捕協議;然而每年仍有數百隻鯨豚類被殺。雖然目前仍有一些公然藐視禁令的商業捕鯨活動,但是
大部分的獵殺其實肇因於一條嚴重的法律漏洞--即各國有權自行核准以科學研究為名義的捕鯨行為;因此仍有管道可以合法地處理鯨豚類屍體以取得鯨肉和鯨油。
聯
合國於一九九五至一九九六年,全面禁止各國在公海上使用流刺網,台灣雖然也跟進了,但禁令施行得並不徹底。目前,在十二海浬以內的沿近海使用流刺網仍然合
法。不過,小型流刺網(長度為二千公尺以內,二層網以內)在台灣沿近海使用的情況非常普遍,是漁民維持生計的重要工具,所以這是台灣政府不敢貿然決定禁止
使用流刺網的理由。
捕鯨
現代的捕鯨業
每年有數百隻巨型鯨被屠殺,而且以相當不人道的方式進行沒有知道嚴重減少的鯨豚類族群是禁得起這種持續不斷的捕殺壓力。
人類長久公來便對海豚鍾愛有加。對牠們又好奇又喜愛,於是把牠們作為科學的研究對象及馬戲團的表演動省。儘管已立有保護措施,但是錯愛海豚的漁民,仍在世界許多地區經常捕殺牠們。
蘇格蘭和愛爾蘭中間的費羅埃(F'ero'e)群島是巨頭鯨的密集商業開採地。夏天,牠們大量出現在沿海。漁民定位之後,坐上小艇把牠們圍攏在淺水區,再以炮箭或刀刺死。漁民取下肉和油脂。每年大約400-1000頭的巨頭鯨被殺。 |